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09-26 10:24 来源:研导师 文加考研

     

 

因为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是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对于规范研究生招生报考和录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小编精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整理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1.原则上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应按一级学科招生。

2.原则上不得按方向招生,部分学科专业确需按方向招生的需提交申请。

3.招生学科下设的研究方向主要为各学科依据《关于开展新一轮学科梳理工作的通知》(江大研字〔20185号)(http://yjsy.ujs.edu.cn/info/1018/5537.htm)凝炼的学科研究方向。

4.因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8个专业学位类别,相关修订工作另行发文通知。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招生计划暂按2019年目录公布计划数编制。最终计划按照《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及《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下达。

三、考试科目

1.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及公共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二门,含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及英语二。其他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三或四门,含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英语二)、数学(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

2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按一级学科设置,进一步精简和优化自命题科目,一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初试设一门业务课科目(不超过两门),同一学科专业按方向招生且按方向设置考试科目的第三单元科目须为同一门考试科目。

3.各学院应认真审视原有自命题科目,自命题初试科目应重点考察学生对该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3年选考人数10人左右的自命题考试科目(附件1)应予删除或调整,其他初试科目原则上不作调整,部分学院有充分依据确需调整的可以提交调整申请。

4.为加强复试环节对考生专业知识的考核,复试科目设置应该体现本学科的知识面,扩大考核的宽度和范

 

 

以上是文加考研(考研一对一辅导品牌)为大家提供的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考研的过程中,希望大家努力加油,大家备考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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